无人机不是随便就能飞的!
如果不遵守规定
“黑飞”
将面临严厉处罚
今年6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比现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对无人机“黑飞”
作出了更明确的处罚规定
想合法合规、安心爽飞?
下面这几条“飞行守则”
一定要牢记——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所有无人机持有者都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这是合法飞行的第一步。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向国务院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操作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人员,应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培训合格。
持证飞行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专业与安全的保障。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尤其是在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机场净空区、军事禁区、政府机关上空等管制区域,未经批准绝对禁止飞行。
起飞前,您必须通过UOM平台查询实时空域图,确认是否为禁飞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适飞区内真高超过120米也属于管制空域。
在机场附近飞行,干扰航班正常起降;
非法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
在禁飞区域偷拍,甚至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
“飞行守则”知道了
那么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又是怎么说的呢?
??????
根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此,安全飞行,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请各位飞手务必做到:
第一,主动实名登记,信息真实有效;
第二,起飞前查询空域,管制区域提前报批,绝不侥幸;
第三,根据机型与用途,考取相应执照,持证合规飞行。
同时养成良好习惯:
起飞前完成 “三步查”(查空域、查规定、查自身设备与证件);始终做到远离人群、尊重隐私、不冒险飞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为我们划清了法律底线。
蓝天不是法外之地,依法飞行才有真自由!
来源: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编辑:沈楷韬
一审:李扬
二审:李培锋
三审:李嘉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