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凝聚全区生态保护共识,厚植生态警务文化底蕴,生动展现全区公安队伍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中的良好精神风貌及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公安厅政治部(新闻宣传处)、新疆文联、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新疆公安文联将联合举办“生态警务 笔墨华章”主题摄影、书画、短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征集优秀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公安厅政治部(新闻宣传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
新疆公安文联
二、时间安排
(一)生态警务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8月至9月):8月31日截止报送投稿(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9月10日前完成评审;9月10至10月10日期间,在公安厅机关和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举办线下展览,同步在新疆公安新媒体网络平台展播。
(二)生态警务书画作品征集评选(9月至10月):9月20日截止报送投稿(将无装裱的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10月10至11月10日期间,在公安厅机关和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举办线下展览,同步在新疆公安新媒体网络平台展播。
(三)生态警务短视频作品征集评选(10月—11月):10月20日截止报送投稿(发送至指定邮箱);11月1日前完成初审,入围作品在新疆公安新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展播;11月25日前完成评审。
三、征稿对象
全区公安系统民警、辅警、职工和离退休干部、全区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分书法(含篆刻)、美术(含雕塑、剪纸等文创作品)、摄影、短视频四大类。要求主题鲜明、格调健康,突出新疆公安特色,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力争达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作品内容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警务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充分反映、讴歌新疆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强治理、护民安、促发展”工作成效,展现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护航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付出的艰辛努力。作品必须为原创,因投稿非原创作品导致版权争议引发纠纷,由该作品的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一)书法作品。须为2026年创作。软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四尺竖式,草书、篆书附释文。篆刻作品,竖式粘贴在四尺对开宣纸上,印拓6至8方,附边款2方,附释文,报送作品无需装裱。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
(二)美术作品。须为2026年创作的原创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形式均可。画作高度138厘米、宽度不超过69厘米,四尺整张竖式。雕塑为小型桌面雕塑,结构稳固。剪纸作品建议托裱卡纸,便于布展。报送作品无需装裱。
(三)摄影作品(照片)。须为近两年拍摄的原创作品。尺寸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摄影题材应切合本次展览主题,画面清晰、主题鲜明、富有美感、具有震撼力。报送电子版至投稿邮箱,单张5MB-20MB区间,统一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不得添加水印,禁止照片拼图、AI生成、大幅修图,文件以“作品名+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四)短视频作品。作品分为微电影和微视频两类。须为2026年创作者本人或单位原创作品,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本次活动相关的非商业性展览、宣传、展播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若用于商业用途,须另行征得作者书面同意。作品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不低于24帧/秒,输出格式为mp4或MOV,微电影时长不超过15分钟,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配字幕。文件以“生态警务+作品名称”命名,注明主创单位、演职人员、联系方式等要素,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五、作品评审
邀请新疆文联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遴选评审,每类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12个,在全区公安机关通报表扬,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报送要求
请各地公安机关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公安文艺爱好者积极创作优秀作品,加强对作品内容的审核把关,禁止报送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秘密内容,以及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作品。
(一)投稿数量。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3件。征稿阶段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二)费用及退稿。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投稿、获奖、展览作品一律不退稿。
(三)信息填写。报送的书画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释文等。
七、收稿地址及邮箱
请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报送作品。书画作品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赛马场路382号,收件人赵越,联系电话18799170240。摄影和短视频作品投稿邮箱:276844628@qq.com。
